會章
第一節︰定名
本會定名為嗇色園主辦可道中學校友會,英文名稱則為HO DAO COLLEGE(Sponsored by SIK SIK YUEN)ALUMNI ASSOCIATION。
第二節︰宗旨
本會宗旨為團結校友,增進校友對母校之感情,並籌辦各類有益身心的活動及公益事務,以加強校友與母校間之聯繫,發揚母校之精神,回饋母校。
第三節︰會址
本會會址為元朗洪水橋洪順路十一號嗇色園主辦可道中學。
第四節:會徽
第五節︰法定語文
本會之法定語文為中文與英文,若未盡明白之處,則以中文為準。
第六節︰組織
第一節︰會員資格
註︰
第二節︰入會手續
填寫入會申請書,經幹事會核准並繳納會費,方為本會正式會員,然而其申請須經幹事會同意。若未能成功申請,所繳納之會費將會退還。
第三節:會費
凡申請成為會員者,均須一次過繳納港幣五十元為入會費。
第四節︰權利
第五節︰義務
第六節︰退會
會員退會須以書面通知幹事會,經批核後方可生效,唯會費將不獲發還。
會員大會有權通過幹事會提交之會務報告及財政報告,修改及通過會章,並對會務及財務提出建議及諮詢。
如有必要,經半數幹事或合資格會員百分之二十或三十人以上(以較高者為準)聯署,以書面請求,幹事會須於四十日內召開之。唯討論事項,只限於議程所載者,其通知會員時限及出席法定人數,與週年會員大會相同,特別會員大會之決議案與週年會員大會有同等效力。
週年會員大會及特別會員大會之議案均以投票方式決定,由半數或以上之出席會員贊成方可通過,若遇贊成及反對票相等,而棄權票不多於出席人數之二份之一,主席有權多投一票。若棄權票多於出席人數之二份之一,則取消該項議案。
第一節︰職責
第二節︰職位
第三節︰任期
本會主席及各幹事均屬義務之職,任期為兩年。所有辭職之幹事,須於一個月前提交書面通知,並得幹事會投票通過,由主席及秘書簽核後,方可正式離任。幹事如離任,其職位由主席暫代,其後再由幹事會投票決定執行幹事人選取代其位置。而主席及各幹事可連任。新一屆幹事會將於週年會員大會後即時上任,並於下屆新幹事會產生後解散。
第四節︰幹事會會議
第五節︰選舉
第一節︰資格
參照<<教育條例>>校友校董選舉指引規定。
第二節︰職責
履行嗇色園主辦可道中學法團校董會賦與職責及遵守有關規定。
校友校董的任期將依據法團校董會的規定。
第四節︰人數
設定校友校董人數為一名。
第五節︰校友校董的產生辦法
第一節︰來源
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第二節︰經費用途
第三節︰財政年度及預算
第四節︰債務
本會章之最終解釋權由幹事會行使。
第一節︰會章生效
本會會章經註冊及會員大會通過後,即可生效。
第二節︰會章之修改